蜀山老年医院全体中层干部集体学习《九项准则》
发布时间:2021-12-23
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荣誉感,规范执业行为,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,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,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。11月1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等三部门发布了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九项准则》),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为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。
《九项准则》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,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、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。
(一)合法按劳取酬,不接受商业提成。
(二)严守诚信原则,不参与欺诈骗保。
(三)依据规范行医,不实施过度诊疗。
(四)遵守工作规程,不违规接受捐赠。
(五)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。
(六)服从诊疗需要,不牟利转介患者。
(七)维护诊疗秩序,不破坏就医公平。
(八)共建和谐关系,不收受患方“红包”。
(九)恪守交往底线,不收受企业回扣。
11月24日下午,湖州市乐民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副书记、蜀山老年医院院长顾掌生在中层会议上向各科室传达并学习《九项准则》精神,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。
一、《九项准则》的适用范围
二、《九项准则》的主要内容
会上,顾院长讲解了《九项准则》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案,带领中层干部深刻认识新时代学习《九项准则》的重要意义,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将《九项准则》精神传达至科室每一位员工。同时表示要将本院职工贯彻执行《九项准则》情况列入考核,与个人待遇相挂钩。
湖州市乐民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书记、蜀山老年医院董事长潘卫明强调,全体员工要深刻认识《九项准则》的重要意义,认真贯彻执行。中层干部更要带头学、带头做,自上而下,逐步建立党风清正、院风清朗、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。